鉴于绍兴市目前疫情防控形势,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自2021年12月13日起暂时关闭嵊州市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群众来访接待场所和嵊州市矛调中心检察信访窗口,停止接待群众来访,恢复时间视疫情变化另行通知。 期间,群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向我院反映:
1.网上反映问题或提交材料。可登陆网站“www.12309.gov.cn”12309中国检察网,根据提示完成注册和反映诉求操作,也可在手机上下载“浙江检察”APP或关注“12309中国检察网”微信公众号完成以上操作。
2.拨打服务热线。可直接拨打“12309”检察服务热线,提供法律咨询、案件进展查询等检察服务工作。
3.邮寄信件。请将申诉书、身份证明、证据材料以及所有法律文书等材料邮寄至:浙江省嵊州市官河路619号,嵊州市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或第七检察部,邮编312400。
检察工作人员会及时接收材料、接听电话,依法及时处理并认真给予回复,一如既往地努力提供优质的检察服务,尽最大可能降低疫情对工作带来的影响。疫情期间因采取必要防控措施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嵊州市人民检察院
2021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