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嵊州市人民检察院司法雇员招录公告》有关规定,经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现确定下列人员为拟聘用人员并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2021年6月3日至6月9日,共5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内,有关人员均可实事求是通过电话、来访、来函等方式向嵊州市人民检察院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在反映时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监督电话:0575-83133030/83133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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