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联系我们
当前位置:首页>>检务公开>>检察工作报告
嵊州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1-01-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11月14日 在嵊州市

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祖洋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0年工作

 

2020年,我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的支持下,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对标“重要窗口”新目标新定位,践行“深化法律监督,彰显司法权威,维护公平正义”工作主线,主动把检察工作融入“三个年”“五个聚焦”“六个重塑”中谋划推进,“四大检察”新格局加快形成,各项法律监督工作稳步前行。

一、主动融入中心大局,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全情投入履职战疫。积极应对疫情防控新形势,联合法院、公安迅速出台疫情防控期间刑事办案规定,强化公检法协同配合,确保刑事诉讼工作正常进行。严惩涉疫犯罪,快捕快诉抗拒管控、口罩诈骗等犯罪嫌疑人6人。开展野生动物非法捕猎、防疫物资市场管理、卡口登记信息泄露等专项监督行动,保障社会公共防疫安全。12309检察服务中心依法及时处理涉企涉疫问题线索,1起涉企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被高检院评为全国典型案例。全力参与社区防控,保障复工复产,协调1家服饰企业获批防护服生产资质,实现单月营收增加2000余万元。

服务保障市场主体。聚焦“六稳”“六保”,严惩强揽工程、职务侵占、挪用资金、恶意逃废债等各类损害企业利益犯罪,批捕起诉23人、追赃挽损1.2亿元。聚焦“少捕慎诉”,不捕不诉及变更强制措施37人,对因送员工紧急就医而醉驾的民营企业主宋某作相对不起诉处理,对110余家企业虚开增值税发票行为依法分类落实宽缓化政策。聚焦难点焦点,探索办理全省首例破产程序法律监督案,助力解决城南农贸市场与105名摊位债权人的租赁权纠纷。聚焦问计问需,常态化开展驻企服务、护企上市等活动,听取意见建议,针对性做好企业合规普法。

决战决胜扫黑除恶。加速案件清结,集中力量惩治黑恶犯罪,共批捕横行乡里、欺行霸市、暴力讨债、非法放贷等犯罪嫌疑人44人,起诉186人,受理案件结案率为100%。落实“一个不放过、一个不凑数”工作要求,依法立案监督、追捕追诉26人,其中1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对新昌公安移送起诉的以王壮辉为首的涉黑案件,改变定性以恶势力犯罪提起公诉并获判。注重庭审效果,积极应对可能出现的串供翻供、闹庭对抗、舆情煽动等风险,充分保障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权益,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顺利办理以王欢春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苏飞建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等重大案件。狠抓“打伞破网”“打财断血”,移送“保护伞”线索4条,联合公安、法院追缴涉案财产5000余万元。围绕“行业清源”,在招投标、村社换届选举、矿产资源利用等领域发出检察建议,堵塞监管漏洞,保障基层民主。

抓细抓实诉源治理。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促成刑事案件和解32件。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37名因案致贫、生活困难的受害人发放救助金16万余元。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12309检察服务中心入驻矛调中心,群众诉求7日内程序性回复率、3月内答复率均达100%。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推动落实未成年人文身市场专项整治,率先实现全市文身点日常监管、文身者风险提示、中小学警示教育“三个全覆盖”,做法得到省、市院肯定并在绍兴全市推广。对25名涉罪未成年人作附条件不起诉,同步落实“一对一”观护帮教;深化法治副校长制度,持续打造“青青草”未检品牌,《小霞姐姐“未”你说法》系列网课入选“学习强国”平台。

二、均衡履行“四大检察”,推动检察工作提质增效

刑事检察稳中做优。深化平安嵊州建设。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社会治安形势持续好转,全年批捕起诉7961442人,人数同比下降27%,其中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犯罪110176人、侵犯财产犯罪324590人、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185468人、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63130人。强化刑事诉讼监督。监督立案34追捕追诉29人、监督撤案13人、提前介入案件96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8件次;发出刑事再审检察建议2件并获改判;加强刑事执行监督,督促33名罪犯履行财产刑30余万元,纠正刑期计算错误12人次,参与社区矫正集中点验400余人次。扎实推进反腐败斗争。加强与纪委监察委工作衔接,逮捕职务犯罪8人、起诉11人;发挥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侦查职能,办理侦查人员徇私枉法案及越城法院执行员执行裁定失职案,查证1起派出所内非正常死亡事件系醉酒后中毒所致,消除人民群众对公安的执法质疑。

民事检察多元发展。优化民事裁判监督。办结各类案件67件,不支持监督和终结审查13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并获改判17件。深耕虚假诉讼监督,狠抓房产买卖、民间借贷等“假官司”问题,立案审查54件,涉案金额2000余万元。办理嵊州籍企业主申请的借款担保纠纷监督案,监督启动再审程序,为企业止损100万元。强化民事执行监督。联合法院、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立不动产处置协作机制,打破12件涉案不动产处置卡顿的执行僵局,促成法院顺利执行到位3700余万元。创新实施民事执行满意度“第三方回访+检察监督”方法,与法院共同解决被执行车辆查扣难、多账户资金冻结难等问题。深化审判程序监督。办理历经10次审判仍不服判的商某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监督案,查明事实后,促成法院再审并改判。开展诉讼费用缴纳专项监督,促进诉讼费用在交纳、减免、退还等环节更加合法合规。核查法律文书1500余份,对40起追索劳动报酬案发出检察建议,促进案件受理费收取更加规范。

行政检察加速推进。强化行政检察监督。办结各类案件50件,同比增长4倍。办理章某因不服公安机关治安处罚引发的行政申诉案,审查后依法作出不支持监督决定,维护法律权威。纠正“裁执分离”案件法院裁定环节三类程序性问题,大力提升司法规范化水平助推法治政府建设。联合司法局出台《关于利用检察室、司法所平台联合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实施意见》,最大限度地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全年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11起,其中成功调处一民营企业“民告官”纠纷,助力解决国有建设土地拍卖后8年未交付的历史遗留问题。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主动对接乡镇“四个平台”,探索实践“网络+检察”工作模式,打通检察为民的“最后一公里”。

公益诉讼持续发力。始终把办案摆在首位。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这一重要指示,办理公益诉讼案件60件,其中重特大案件20件,追回国有财产1400余万元。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专项监督,督促修复破损窨井盖、复原被占用盲道,为文明城市创建助力添彩。向非成品油说“不”,铲除不合格柴油终端消费市场,建立企业规范用油常态化监管机制,消除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持续夯实制度基础。充分发挥诉前程序作用,办理诉前磋商16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4件,更多问题得以在诉前解决。举行全省首例行政公益诉讼听证会,助力市政府出台《进一步加强普通建筑用砂石土类矿产资源管理的工作意见》,推动形成砂石管理长效机制。推广圆桌会议和公开送达机制,形成整改合力。坚持培树嵊检品牌。办理一批有影响、高质量的案件,今年来共有6起案件入选绍兴市级优秀案例,3起案件入选全省优秀案例,浙江省工委革命旧址保护案入选最高检十大案例,成绩位居绍兴前列。

三、锲而不舍改革创新,激发法律监督内生动力

司法理念与时俱进。努力做好新时代法治观念引领者。积极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监督理念,以市委出台《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为契机,在全市营造“目标一致、责任共同”的监督氛围,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建设彼此尊重、相互支持的监督关系,发出检察建议被全部采纳。始终厚植客观公正理念,对不构成犯罪的案件依法监督撤案,对可捕可不捕的坚决不捕,对可诉可不诉的坚决不诉,全年共不捕不诉289人。

司法改革巩固深化。全面完成“7+2”内设机构重塑性改革,践行基层检察室履行行政、公益诉讼职能新模式,完善“四大检察”平衡发展的法律监督新格局。突出检察官办案的主体地位,入额院领导办理各类案件225件。聚焦员额制办案质量风险管控,完善检察官联席会议、案件质量评查、业务数据分析研判等制度,倒逼检察官履好职、办好案。抓好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实员额管理、退出及业绩考评机制。

办案机制日渐成熟。抓好履行刑事诉讼主导责任主轴线,全面推开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共适用案件6641150人,适用率达94%,量刑建议采纳率达99%。大力推进“捕诉一体”“繁简分流”办案机制,简案团队完成入驻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探索案件受理、起诉、开庭“一站式”办理。会同法院建立涉未家事审判协作机制,就信息通报、执行跟踪、案件回访等方面形成合力,全年共办理抚养关系变更、抚养费支付等支持起诉、监督执行案件20起,促进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最大化。

智慧检察加速转型。以数字化转型赋能法律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推动检察工作品质跃升。政法一体化单轨制协同办案模式先行工作取得成效,政法系统初步实现“卷宗不跑,数据跑”的无纸化办公模式。信息共享平台搭建运行,与法院互派互驻办公室,实现刑事、民商事、行政审判案件与执行案件信息全面共享使用。数字检务装备彰显优势,浙检APP、远程提审等系统在讯问询问、认罪认罚具结及阅卷等环节全面推广适用,疫情期间向1800公里外的刑事案件受害人陈某远程宣布司法救助决定,让司法善意不被疫情阻挡。

四、精心培育检察队伍,注入检察事业发展活力

强化政治建设。始终把讲政治摆在首位,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每半年组织全体人员刻画“政治画像”,开展自我政治体检。坚持“党旗红”领航“检察蓝”,积极响应市委号召,完成新冠疫情联防联控、文明城市决战决胜,参与防控执勤、志愿服务等活动2500余人次。加强党建组织体系建设,实施党支部建设提升工程,以组织党日活动、重温入党誓词等方式建强战斗堡垒。

规范执法司法开展“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活动,以“理念是否正确、行为是否规范、配合是否到位、制约是否有力、作风是否文明”为重点,深入排查、逐项整改。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每月报告制度,累计登记报告54人次。开展正风肃纪检查、内设机构专项巡查等48次,推进纪律建设常管常严。强化监督执纪刚性,坚持刀刃向内,对1名干警作出纪律处分,对8名干警作出量化考核扣分。

提升队伍素能。持续实施素能提升工程,创设“接续传导培训”“艇湖论剑”及创星会等交流平台,组织专家授课、微课交流等岗位练兵活动46次。深化检校合作,与浙江工商大学合作设立实践教学基地,与杭州师范大学等高校教授共同开展理论研究和检察调研,12项调研成果在检察系统和省、市法学会获奖。完善优秀年轻干部“选育管用”全链条培育机制,开展上级院跟班学习、跨部门互派交流等实践培养9人次。落细落实“对标争先”跟跑行动,全院各部门、条线均选择省内跟跑对象对标学习,动员全院干警学先进、争先进,努力实现从跟跑到并跑再到领跑的提升。

自觉接受监督。主动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检察工作,自觉接受人大、政协、民主党派及社会各界的监督。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及各界人士参与检察开放日、公开听证会及公开送达检察建议等活动 7次。深化检务公开,公开案件信息2168件次,向辩护律师推送程序信息239条,在“两微一端”新媒体平台发布信息315条,在《检察日报》《浙江日报》等省级以上媒体发布报道43篇。

一年来,在全体检察人员的努力下,检察工作得到市委和上级检察院领导多次批示肯定,个人、集体获市级以上荣誉表彰30余项,获评绍兴市级以上优秀案例40余例,其中我院领导班子被市委评为“五强好班子”,档案室被评为全省“示范数字档案室”,1名干警被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个人,1名干警被评为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绩突出个人,2起案件被最高检评为全国优秀案例,10起案件被省院评为全省优秀案例,1件微课被评为全省未成年人检察法治教育优秀网课。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深切地感受到,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借此机会,我谨代表市检察院向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人士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有更高水平、更丰富内涵的需求,与市委和人民群众的更高要求相比,与肩负的更重任务相比,检察工作还有很多方面跟不上、不适应。主要有:一是服务大局还有差距,通过履职破解难题,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用还不突出;二是“四大检察”职能发展还不平衡,法律监督质效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队伍综合素能有待提高,拔尖人才、核心团队还需加大培育等。对此,我们将紧盯不放,全力解决

 

2021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21年我院的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部署要求,增强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落实服务大局、司法为民政治责任,全面加强政治建设、业务建设、队伍建设、智慧检务建设,努力实现新时代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加快推进县域治理现代化和更高水平“四个嵊州”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一是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努力提升党建引领能力。持续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好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加强院党组自身建设。深化党建与检察业务融合,开展“党员先锋岗”、支部工作品牌化创建等活动。抓实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控。推进检察文化建设,把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检察文化建设中,增强职业荣誉感。

二是以业务建设为核心,努力提升履职尽责能力。落实司法检察理念变革,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平衡发展。强化刑事检察监督,持续推进捕诉一体、认罪认罚从宽等制度。立足民法典实施,强化民事权益保护,加强民事审判监督和执行活动监督,探索涉国家、集体、公共利益诉讼的同步监督。做好行政检察,抓好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以守护公共利益为核心,深化法定领域公益诉讼,拓展新领域。聚焦落实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开展助企法律护航行动。围绕平安建设,精准办理各类刑事犯罪案件,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稳妥推进诉讼领域司法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徇私枉法等职务犯罪的侦查工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推进检察环节诉源治理,合理控制“案-件比”。深化涉检信访矛盾化解,探索推行公开听证工作。持续创建“青青草”未检工作室品牌,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

三是以队伍建设为根本,努力提升核心竞争能力。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为牵引,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巩固和发展主题教育成果,持续开展“全员素能提升工程”。创新和完善教育培养使用保障机制,加快培养网络金融、知识产权、数字经济、生态环保等领域的专业人才,加大对年轻干警的培养力度。完善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健全完善检察人员分类业绩考评机制。深化司法责任制,明确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责任清单,落实检察官对办案质量终身责任和履职容错纠错免责机制。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深化检务公开。

四是以智慧检务建设为引擎,努力提升检务保障能力。加大科技在司法办案中的运用,深化检察统一业务系统应用,普及数据自动查错软件使用。加快政法一体化平台应用,打通行政执法信息和刑事司法信息的共享瓶颈,加大远程审讯设备投入。深化多媒体示证、民事智慧检务软件、量刑辅助系统等应用,建立公益诉讼检察技术支持保障体系,强化司法鉴定、技术性证据专门审查等技术手段的应用。加强检察技术和信息化人员配备,加快检察机房改造升级,加大科技在涉检舆情监测、廉政风险防控等工作中的应用。

各位代表,新蓝图、新征程,新的一年,我们决心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切实履行维护改革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为我市“十四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检务公开   更多>>  
·嵊州市人民检察院看守所基地改造...
·嵊州市人民检察院看守所基地改造...
·我院信访接待大厅(举报中心)正...
12309中国检察网
中国检察听证网
法律法规库
通知公告   更多>>  
·2023年嵊州市人民检察院司法雇员...
·2023年嵊州市人民检察院司法雇员...
·2023年嵊州市人民检察院招录司法...
·2023年嵊州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录...
·2023年嵊州市人民检察院司法雇员...
 

版权所有 嵊州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浙江省嵊州市官河路619号  邮编:312400
电话:0575-83133101 技术支持:正义网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