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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人民检察院2019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0-01-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018日在嵊州市

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朱祖洋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9年工作

2019年,我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的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高检院“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围绕“稳进、落实、提升”工作总基调,以“深化法律监督,彰显司法权威,维护公平正义”为主线,以“三服务”“三个年”活动为抓手,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加快推进嵊州“两个高水平”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对标“讲政治”的要求,坚持政治立检,打造忠诚担当检察队伍

坚持把队伍建设作为“牛鼻子”工程来抓,对标“五个过硬”和“四化”要求,全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工作,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

开展主题教育、落实巡察整改,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自觉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引导干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巡察整改,根据绍兴市检察院党组巡察组指出的七个方面16类问题,形成有针对性的35项具体整改举措,修订完善了《党组议事规则》《“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规范》等8项制度,切实用好巡察成果来推动问题解决、促进效能提升。持续强化党的建设,根据浙江省检察院党建工作要求,高标准、严要求抓好基层党建工作,顺利完成基层党组织换届,完善组织结构、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基础建设、规范组织运行,认真落实“一切工作到支部”的要求。

深化岗位练兵、加强检校合作,坚持把素能建设做深做实。深入推进岗位练兵,连续第三年制定、实施素能提升工程,设置学、讲、写、评等四大系列20项子活动,依托“艇湖论剑”学习平台,组织开展“讲政治、强责任、重落实、争一流”专题教育和“检察官微课堂”“检律控辩赛”等岗位练兵活动,并将活动情况纳入部门、个人绩效考核范围,形成“年初有计划、年中有督促、年底有表彰”的有效模式。加强“检校合作”,深化与武汉大学等高校的合作,组织全员到高校脱产培训,邀请高校老师来院讲座授课,借助高校的人才和资源优势拓宽视野、提升素能。加强人才交流,选派青年干警到上级院、市委办、监察委进行挂职锻炼、协助办案,通过交流互通全方位提升检察队伍的政治素养和业务素能,让检察干警在实战中不断提升专业能力

落实评议整改、紧抓警示教育,持续把监督管理抓严抓实。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的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将履职评议作为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司法水平、提升履职能力、展示检察风采的难得机遇,切实增强接受评议的自觉性、配合评议的行动力、评议整改的实效性,不断提升检察工作水平和司法公信力。始终秉持“严管厚爱”,根据市委部署认真开展“十一个一”专项活动,由党组成员带头落实接受监督、带头开展廉政宣讲、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带队开展“家访”活动,加强对干警“八小时以外”的监督。扎实开展警示教育,出台、落实《警示教育活动任务落实清单》《廉情信息分析报告制度》等工作规范,组织学习《全省政法干警违法违纪典型案例的通报》等,用身边的反面典型警示检察干部知敬畏、守底线。

二、对标“顾大局”的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围绕市委重大决策和地方中心工作,立足检察职能,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大局、服务群众的结合点和着力点,护航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以扫黑除恶为重点,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448802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9021610人。其中,批捕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严重暴力犯罪案件4899人,起诉6188人;批捕涉“黄、赌、毒”等扰乱社会秩序犯罪案件2751人,起诉3372人;批捕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181282人,起诉199300人。依法推进反腐败工作,刑拘、逮捕市监察委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1212人,起诉88人,改变管辖44人,通过庭审开展廉政教育8场,受教育1000余人。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批捕16106人,起诉755人,依法妥善办理了陈宗铁黑社会性质组织、王胜恶势力犯罪集团等一批具有社会影响力的黑恶案件,两案首犯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六个月和有期徒刑十七年六个月;严格落实“打伞破网”“打财断血”,移送“保护伞”线索2条,监督财产刑执行立案16人;组织已办案件“回头看”,对近三年来1200余件可能存在黑恶线索的已办案件进行重新摸排,发现、移送涉黑涉恶线索9件。

以“三服务”为抓手,提供检察服务护航经济发展。严厉打击各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聚焦危害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依法开展打击企业“内鬼”、恶意“逃废债”、侵犯知识产权等专项活动,共批捕51人,起诉78人。审慎办理企业涉嫌犯罪案件,依法严格把握批捕、起诉关,最大程度减少司法办案对行业、企业造成的动荡,依法不批捕7人,不起诉13人,变更强制措施的12人,建议适用缓刑的7人;针对近年来集中爆发的企业虚开增值税发票事件,立足全市经济发展大局,统一不捕不诉、适用缓刑标准,整顿优化企业纳税环境。精准把握司法服务的切入点,联合市工商联持续做好联系行业协会和重点企业工作,组织20余名检察官赴企业提供法律服务。重点关注企业产权保护和品牌创建工作,主动为巴贝工厂化养蚕等项目的知识产权保护提供帮助,依法打击、妥善处理有损品牌形象、妨碍企业上市的犯罪案件。全力护航小吃产业,主动对接小笼包从业者在广东遇害案件,通过刑事办案和公益诉讼整顿外卖市场、保障肉源安全,守护“嵊州小吃”金名片。

以枫桥经验为指引,落实少捕慎诉推进诉源治理。继承发扬枫桥经验,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不批准逮捕146人,不起诉203人。深化轻微刑事案件和解机制,促成和解15件,落实赔偿120余万元。坚持运用恢复性司法理念,组织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的32名嫌疑人集中投放鱼苗160余万尾,促进生态修复、浓厚环保氛围。持续打造“青青草”未检工作品牌,精准把握涉罪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尺度,对34名涉罪未成年人作不起诉;联合司法局将涉罪未成年人帮教纳入社区矫正,对43名对象做好观护帮教工作,今年又有3名帮教对象考上大学;提前介入长安桥抛婴案件,依法引导取证、化解舆论风险;针对校园性侵害、校园周边无证流动摊贩、娱乐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等侵害未成人权益的情形开展专项监督,全方面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高质量开展“法治副校长”送法进课堂活动,组织犯罪预防和自护教育26场,受教育上万人,“青青草”宣讲团被浙江省普法办评为优秀普法讲师团。深入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帮扶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困难群众9人,发放司法救助金7万余元,助力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

三、对标“谋发展”的要求,坚持站高谋远,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使命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坚持办案为中心,努力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各项法律监督工作取得新进展。

做优刑事检察。持续加强刑事侦查监督,监督立案、撤案46人,在童亿宏等人诈骗案件中立案监督5人,其中2人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纠正漏捕漏诉35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0件,在2件黑恶犯罪案件中均追诉了法定刑为十年以上的“套路贷”罪行。严格落实刑事执行监督,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变更强制措施6363人;开展社区矫正专项检查26次,纠正监管不当2件次;开展特赦工作专项监督,办理特赦监督4141人;开展财产刑专项监督,会同法院、公安、司法出台工作机制,督促罪犯缴纳罚金41.4元。扎实推进检察官办公室和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工作,加强与公安机关、法院的交流沟通,构建打击犯罪、守护平安的司法合力,为平安嵊州建设贡献司法力量。审慎推进损害司法公正职务犯罪惩治工作,立案查办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侵害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11人。

做强民事检察。深入开展民事虚假诉讼专项监督,立案审查民事虚假诉讼案件32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9,涉案金额1830万元。依法不支持监督64件,通过释法说理化解涉法涉诉矛盾、维护法院审判权威。合力打击“套路贷”行为,会同法院、公安共同开展打击“套路贷”专项行动,通过绍兴市检察院自行研发的“民事裁判智慧监督系统”,排查发现“套路贷”案件线索100余条、涉及民间借贷诉讼100余件。积极探索破产程序诉讼监督,召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资深律师召开了浙江省首例破产监督案件听证会,通过公开听证增强民事检察工作的公开性、透明度,给予当事人充分阐述理由的机会,助推矛盾化解。妥善处理敏感案件,在翡翠东城和城南农贸等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调处过程中,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以民事审判监督为抓手,为信访矛盾的化解贡献检察力量。

做实行政检察。全力推动行政检察,以非诉行政执行监督为突破口,推动行政检察落实落地,受理案件8件,提出检察建议8件。办理的“徐某违法占地非诉执行监督案”中,徐某非法占用2253平方米基本农田和3753平方米农用地,违法建造房屋及其他建筑设施。我院通过调查,查证徐某具有履行判决裁定的能力,最终督促追缴罚款142650元、恢复基本农田6006平方米,被高检院评为全国六个行政检察典型案例之一,作为监督“裁执分离”模式下法院和行政机关依法执行、保护基本农田不被侵占的典型,在全国推广。积极参与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根据浙江省《关于共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的纪要(试行)》,联合法院积极开展释法说理工作,详细阐述不支持监督的依据和理由,将法理和道理讲清、讲懂、讲透,切实化解行政争议,维护行政执法机关的公信力。

做好公益诉讼。部署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 “蓝天保卫战”等一系列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积极稳妥推进安全生产、个人信息保护“等”外领域探索,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82件,通过公益诉讼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为法治嵊州建设贡献检察力量。其中,“嵊州市非法生猪屠宰公益诉讼案”被浙江省检察院评为全省公益诉讼两周年精品案例,经验做法被中央电视台专题报道。建立健全配套工作机制,建立与环保、国土等部门的联动工作机制,联合农业农村局在屠宰场设立预防“私屠滥宰”警示教育基地、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食品安全快检室,相关内容被浙江新闻报道。全力提升公益诉讼刚性,完善诉前检察建议的制作,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参与公开送达检察建议书,推动市委将检察建议落实、回复情况纳入行政执法部门绩效考核,进一步彰显司法权威。

四、对标“重自强”的要求,推进转型升级,提升检察监督能力水平

紧抓《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检察官法》修订的关键机遇,以开展“法律监督行动年、检察业务建设年、智慧检务提升年”活动为抓手,强化自身建设。

以机构改革为重点,深化司法体制改革。顺利完成内设机构改革,在人员、机构和编制配置上尽量向业务部门倾斜,尤其是向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倾斜,系统性重塑了检察机关原有“重刑事轻民事”的内设机构布局,形成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四大检察”并重的法律监督新格局,为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全面推行三类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分别为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制定绩效考核办法,切实发挥“三类人员的三个作用”。严格落实院领导带头办案制度,由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传销组织案件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领导办案64件,占全部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30%以上坚持抓好司法责任制落实,健全和落实案件评查、检察官联席会议、同步审查等内控机制,加强案件质量管控,推动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错案责任追究机制落实落地。

以提升质效为导向,完善办案机制改革。深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实施,适用该制度审结案件548771人,案件适用率为65.08%,位居全绍兴首位,适用比例逐月上升,目前稳定在85%以上。全面提升量刑建议能力水平,提出幅度量刑192人,法院采纳率98.95%;提出精准量刑283人,法院采纳率98.23%,均位居全绍兴首位。同步推进“捕诉一体”“繁简分流”办案机制,在绍兴市范围内率先落实“捕诉一体”全覆盖,实行专业化办理和集中受理、集中起诉、集中开庭的“三集中”模式,优化诉讼流程、提高诉讼效率。联合落实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与市司法局联合制定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分别在检察院与看守所设立援助律师值班室,提供定点定期的法律服务,推进值班律师法律帮助的实施,充分保障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出台落实信访答复工作办法,建立群众信访“7日内回复”制度,推动承诺群众信访事项“件件有回复”工作落地有声。

以服务办案为追求,推进智慧检务建设。全面深化检务公开和检察环节“最多跑一次”改革,公开重要案件信息37、公开法律文书735份、公开流程信息1453件次、向辩护人推动案件程序性信息188条。牵头做好“政法一体化”系统提质拓面工作,实现信息共享、业务协同、职能辅助、深度融合、运行维护等五个一体化,逮捕、起诉、审判协同比例均达到100%顺利完成远程提审实质化,出台《远程视频审讯工作规定》,对远程提审的适用范围、操作流程、提讯要求、文书交接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对驻监所检察室和远程视频审讯室进行重新选址、设计、装修,方便对远程视频审讯室的管理,减少提讯、等待的时间,提高提讯和看管的安全性。着力推动公益诉讼取证科技化、智能化,配备公益诉讼取证箱,建立公益诉讼快检实验室,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食品安全快检室,积极应用无人机等高科技设备助推公益诉讼工作。

各位代表,2019年是检察工作转型发展的深化之年。本年度,我院一件行政检察案件被高检院评为典型案例,一件公益诉讼案件获评全省精品案例,十余件公诉、刑事执行、未成年人检察、公益诉讼案件获评绍兴市精品、典型案件,一个部门和一名干警分别被记集体三等功和个人三等功,两名院领导被绍兴市检察院评为优秀等次,一名干警被评为绍兴市“志愿先锋标兵”,一名干警被评为绍兴市未检业务标兵,两门检察微课在全国评比中获奖,另有多门微课、多份法律文书在绍兴市评比中获奖,扫黑除恶、公益诉讼、认罪认罚、捕诉一体等多项工作获省市检察院推广和肯定,检察工作取得了较好发展。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深切地感受到,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借此机会,我谨代表市检察院向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人士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服务大局工作还需深化,法律监督力度还需加强,依法履职能力还需提高,党风廉政建设还需抓紧。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

2020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我院工作思路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以贯彻落实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为抓手,按照高检院提出的“十二字”方针,努力实现新时代检察工作平衡充分全面发展,实现法律监督双赢多赢共赢的效果,朝着“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不断前进,为法治嵊州、平安嵊州、文明嵊州建设提供司法保障,为高水平实力嵊州、品质嵊州、魅力嵊州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一是履行检察职能,办好民生实事。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继续在“打伞破网”“打财断血”“综合治理”工作上狠抓落实。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重点防范涉P2P网贷平台引发的金融风险,妥善处置金融犯罪引发的群体访,协力做好追赃挽损工作。深化“三服务”活动,办好电信网络诈骗惩治、养生保健领域专项监督、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保障律师会见权等“十件检察民生实事”,把检察服务落到企业、群众、基层急需处。

二是深化检察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深化法律监督行动年活动,以贯彻落实省委《意见》为契机,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全力推进各项法律监督工作。深化检察业务建设年活动,巩固内设机构改革成果,落实专业化办案要求,建立健全各项工作规程。深化智慧检务提升年活动,深入推进“政法一体化”办案系统、智慧办案系统应用,加强无人机、机器人等高科技应用,加强区块链和人工智能应用,提升检察工作科技含量和信息化水平。

三是融入治理格局,助力县域治理。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发挥检察监督在“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过程中的职能作用,主动融入“大治理”。创新发展枫桥经验,协同推进诉源治理,深化“少捕慎诉”、认罪认罚从宽、未成年人全方位司法保护等工作。综合治理食品安全犯罪,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保卫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预防惩治“套路贷”、电信网络诈骗等侵财犯罪,守护群众的“钱袋子”。

四是提升能力水平,强化履职担当。坚持紧抓思想政治教育和素能提升不放松,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化,推进岗位练兵、“检校合作”进一步取得实效。着力提升服务水平,深化检察环节“最多跑一次”改革,完善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建设,畅通群众反映诉求的渠道。继续加强“青青草”品牌建设,打造集案件办案、心理疏导、法治教育、观护帮教等功能为一体的“一站式”未检工作区。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决心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切实履行维护改革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为我市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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