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嵊州市人民法院对嵊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方剑等人开设赌场案一审判决,以犯开设赌场罪判处被告人方剑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二万元。
以犯开设赌场罪判处被告人陈君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以犯开设赌场罪判处被告人俞国樑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以犯开设赌场罪判处被告人邢健有期徒刑三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经审查,被告人方剑等人利用互联网结伙开设赌场,其中被告人方剑、陈君、俞国樑、邢健属情节严重,其等之行为均已构成开设赌场罪,应依法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