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嵊州市人民法院对嵊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莫伯忠污染环境案一审判决,以犯污染环境罪判处被告人莫伯忠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
经审查,被告人莫伯忠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处置污染物致使公私财产损失一百万元以上,后果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污染环境罪,应依法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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