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嵊州市人民法院对嵊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陈钦銮诈骗案一审获刑,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陈钦銮有期徒刑四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经审查,被告人陈钦銮诈骗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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