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嵊州市人民法院对嵊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徐乃生、竺树全等13人敲诈勒索案一审判决,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徐乃生有期徒刑十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剥夺政治权利二年;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竺树全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裘先明有期徒刑六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裘亦根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张国明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李苏娟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经审查,被告人徐乃生、竺树全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抬高竞拍标的价格要挟被害人的方法,结伙强行索取财务,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敲诈勒索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