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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自投罗网加了“她”的微信 结果被骗15956元
时间:2018-09-27  作者:记者 马秋瑾 通讯员 斯金燕  新闻来源:浙江日报  【字号: | |

今年6月初,家住长乐镇王家岭村的刘先生通过微信附近的人搜索,发现一个美女,于是主动添加了对方为好友。谁知,刘先生因此掉进了一个“陷阱”。

刘先生经过聊天得知,对方是一位自称“晓艳”的21岁河南女子,头像就是本人。刘先生看到“晓艳”的照片后,非常喜欢“晓艳”,两人迅速在网上发展成男女朋友关系。

6月10日,“晓艳”告诉刘先生,她的父亲从楼上摔下来了,住院急需6000元钱,向刘先生借钱。刘先生和对方通了电话之后,听到“晓艳”的声音,果然是个女孩子,于是刘先生相信了,当天晚上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给了“晓艳”6000元钱。过了两天,“晓艳”又问刘先生借钱,说自己父亲肾结石动手术住院了,急需13000元医药费,见面后会还给刘先生。双方又通了电话,刘先生从信用卡里套现出10000元钱,扣除手续费后通过微信转账把9956元钱给了“晓艳”。

从认识半个月始,刘先生多次想约“晓艳”见面,“晓艳”一直拒绝。借了钱之后,刘先生想着双方感情进了一步,于是再次约“晓艳”见面,“晓艳”也承诺见面后会还钱给他。没想到这次“晓艳”连电话都不接了。这下,意识到可能被骗的刘先生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民警在了解案件情况后,根据“晓艳”和刘先生的聊天记录线索,在义乌市大陈镇某服饰有限公司抓获犯罪嫌疑人潘某某。次日,其妻子唐某某主动到嵊州市公安局投案。

“觉得这个人比较傻,我就想从他那里骗钱,之后我怕对方识破我是男的,所以我就跟我老婆商量一起骗他钱,骗来的钱分一部分给我老婆。”潘某某对办案民警这么说。原来,刘先生主动加了潘某某好友之后,潘某某以虚构的“晓艳”身份同刘先生微信聊天,在刘先生提出语音通话、打电话的要求时,潘某某的妻子唐某某便扮演起了“晓艳”,利用刘先生猎艳心理,短短十来天时间多次向刘先生借钱,最终成功骗取15956元。

市人民法院认为,潘某某与唐某某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已构成诈骗罪,二人对被害人的损失进行全部赔偿,并获得谅解,且唐某某系自首,故潘某某与唐某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和拘役5个月,缓刑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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