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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复性司法举措让嫌犯变身环保宣讲员
时间:2018-05-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两块环保标语宣传栏在嵊州市长乐镇下珠溪村的长乐江边、花木田路边树立起来。曾经在嵊州市长乐镇的田里非法狩猎的犯罪嫌疑人郑某某化身施工队员和法律宣讲员,从小事着手,以法治教育为入口,对生态环境进行恢复性司法保护。

2018年1月中旬,犯罪嫌疑人郑某某未取得狩猎证,在嵊州市嵊州市长乐镇珠溪村下珠溪附近的田里,采用弹弓击发钢珠的手段,非法狩猎野生鸟类共计31只。经鉴定,涉案的共31只野生鸟类中,20只为白腰文鸟,11只为白腹(fu)鸫(dong),两者均为浙江省一般保护野生动物。案发后,犯罪嫌疑人郑某某自动到嵊州市公安局长乐派出所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已的犯罪事实。

     嵊州市公安局以涉嫌非法狩猎罪立案侦查,4月4日移送到我院审查起诉。在办理案件过程中,针对犯罪嫌疑人郑某某在上述地方打鸟不属于在禁猎区打鸟,但属于在禁猎期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非法狩猎情节轻微。结合本案,检察官指导犯罪嫌疑人郑某某在非法狩猎周边安置环保标语宣传栏,对生态环境进行修复补偿,改变以往单一的处罚方式,让检察机关切实担起绿水青山的护卫者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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